遊戲名稱:王牌檢察官 Top Prosecutor
遊戲人數:2 - 6 人
遊戲時間:25 分鐘
適合年齡:12 歲以上
牌套尺寸:6.5*9 ( 113 張 )
遊戲介紹
檢察官掌握著依法追訴犯罪的權力,而又有著防止濫權質問及逮捕的責任,
以保障人權。因此做為一名檢察官需要經過國家考試以及嚴格訓練才能勝任。
而現在,所有的線索都指向被告,一定是他殺了死者,但是現場卻出現了三個疑點,
若不能完美解決這些疑點,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就不能起訴被告,
而我們的證人卻在這個重要時刻生了一場重病無法開口說話,只能用特別的方式訊問他......
※ 無罪推定原則
為了保障人權,因此法律上規定,除了某些特定狀況,原告方 (或檢察官) 需要自行提出被告的犯罪證據,否則被告一律做為無罪。
遊戲內容物
一定有的說明書~
除了遊戲規則之外,裡面還提到一些法律上的小知識,十分用心
五張檢察官面板
背面寫著玩家行動幫助
一張證人面板
背面寫著有關證人的注意事項
※ 證人結文
法律上規定,證人作證詞前應明確告知其權利義務,需請證人宣誓並簽名表示其證言為真實,否則其證詞做無效論之。
遊戲面板 (法院)
疑點卡,破案的關鍵
真相卡
人物表
訊問卡
訊問標記
檢察官的偵查紀錄表
破案標記,每個玩家三個
額外加分標記
密件標記
最後是一些案件檔案
可以看看這些資料來提供遊戲靈感
遊戲規則
將人物抽出兩張,分別放於被告及死者
抽出三張疑點卡放在A B C
真相卡、訊問卡、密件標記放在相對的位置
破案標記依據玩家人數放置
三人-4,四人-4 5,五人以上-4 5 4
選擇一個玩家擔任證人拿取證人面板,其餘玩家拿取檢察官面板
證人首先自行設定A B C 三個疑點的真相
並拿取相對應的真相卡
每個檢察官拿取一張偵查紀錄以及破案標記三顆
之後隨機抽取剩餘的真相卡兩張 (這些即不會是真相)
再抽取10張訊問卡,選擇其中7張,剩餘3張面朝下移出遊戲
遊戲目的是要猜出證人一開始設定的三張真相卡的答案
每個檢察官輪流調查案件真相
有以下幾種方式可以執行
A. 訊問證人
《刑事訴訟法》第175至第196-1條規定訊問證人
打出一張偵訊卡來請證人放上偵訊標記
之後放在正中央讓所有人看得到
若是有密件標記也可以將問題加密
此時只有證人可以看問題內容,證人獨自看完問題之後將密件蓋上
一樣放上偵訊標記的回答讓所有人看見
證人可以選擇放置一個或多個,甚至於完全不放來表示答案
B. 檢視卷證
《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送交檢察官之卷證,以利為必要之勘驗及檢查
丟棄兩張訊問卡,抽取四張新的訊問卡,選擇其中一張加入手牌其餘捨棄
C. 證人保護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偵查不公開
丟棄兩張訊問卡,換取兩個密件
D. 司法警察
《刑事訴訟法》第230條,指揮司法警察偵查犯罪,得知部分事實
丟棄三張訊問卡,抽取剩餘的一張真相卡 (這張卡即不會是真相)
當有人覺得偵查差不多了
可以放棄偵查選擇破案
偵查終結
《刑事訴訟法》第251條、264條提起公訴
拿取面板 (法院) 上數值最大的破案標記,並在檔板後方放置三個疑點的答案
拿取破案標記的玩家就不能再執行偵查,也不能修改答案
當圖板上的破案標記都被拿走,此時所有檢察官都強制進入「偵查終結」
每個檢察官開始擺放自己對於疑點認為的答案
所有人擺完後證人公布真相卡的答案
若是有拿取破案標記,答對的每題就獲得破案標記的分數
如圖所示,答對兩題每題五分,獲得10分
若沒有拿取破案標記,答對的每題計做三分
手上剩餘的訊問卡每張額外 +1 分
最高分的檢察官獲勝~~
這款遊戲的背景為模擬檢察官偵查犯罪的過程,必須找出足夠證據並解決疑點才能將犯人起訴。
在現實生活中,其實不太會有這麼多檢察官偵查一個案子的情況,而關於判決上的事情,
檢察官只作為一道避免濫用公權力的防線,至於定罪與否還是掌握於法官的手上,
若遊玩過後對於檢察官職責或是法律上的細節有興趣,也可以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獲得更詳細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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